关于#母老虎厉害,还是真老虎厉害#的世纪调侃,上周末的一场悲剧给出了答案。
说是悲剧,更多的还是人祸。
事情要这样讲起:
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客驾驶私家车前往东北虎区,女子在危险区域下车(划重点:还不确定是否因为吵架),在与男子争执过程中,被身后老虎拖走,随后,女子丈夫、母亲参与营救,均被老虎攻击,目前造成一死一伤。
最新报道显示,巡逻车曾提醒女子勿下车,当事游客签订过相关责任书,涉事动物园已停业整顿,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让这事儿刷爆屏幕的,还是那则“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的监控视频,时长1分27秒。
#1分27秒#
1分27秒的震撼之处在于:
1.在一处事后被认为十分危险的区域,女子果断下车;
2.妻子被老虎拖走,男子营救被老虎吓了个趔趄,回到车里;
3.面对女儿的极度危险,年迈母亲赤膊而上,再也没有回来;
4.动物园的管理车辆,在女子被袭10秒后抵达现场。
而结果悲怆又悲伤:下车女子受伤,做完手术后,已脱离生命危险;男子下车营救无果,返回车上,没有受伤;营救女儿的母亲被老虎袭击致死。
1分27秒给这个家庭带来的变化显而易见:一个原本完满的家庭,多了一位病人,失去了一位伟大的母亲。
#争议#
出人意料的是,这场悲剧并没有赢得同情,相反,舆论争论激烈。
一方面,因为“当事游客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这给了批评当事人所需要的足够“论据”,甚至还引来“幸灾乐祸”。
这部分网友的观点大概是:女游客受伤或死亡固然可悲,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也给无辜的人和动物造成了本不必要的伤害。
而根据最新报道,家属方称,“当时以为已经出了园区,所以才下的车。”
如果说法属实,那些猜测#那位妻子是否有性格缺陷#、#该不该跟易怒的女人结婚#的网友,还是先平身,歇歇膝盖,反正回家还要跪搓衣板的。
另一方面,#追责#这节舆论争议里的必修课,也开课了。毕竟,在法治社会,出了事儿,就要有规有矩。
先来看看律师们的意见:
首先,保障游客人身安全是园方的法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因此,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提供园区内自驾游服务的同时,应尽到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
延庆区园林绿化局新闻发言人王淑琴介绍,自驾游的游客入园前都会与动物园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内容为“本园内散放的动物均属于野生动物,具有相当的野性”;“进入园区必须关好、锁好车门、车窗,禁止投喂食物,严禁下车”;“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伤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应负相应的责任”。
有一种声音听上去不无道理。有网友认为,拿着“纸老虎”,并不能吓走真老虎。因此要求每位游客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和自驾游游客签订相关协议的做法,更像是动物园方面推脱责任。
也有律师认为,安全协议的签署并不能成为免除园方对游客人身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即便双方签订有安全协议,但其中免除园方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或者排除游客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
#肇事虎#
此外,有网友担心,#肇事虎#会让动物园方面背上沉重压力,进而会出现伤害东北虎的行为。
这类担忧的线索来自于地球另一边。今年5月,美国某动物园为了保护掉入大猩猩壕沟保护区的四岁男孩而射杀了一只濒危低地大猩猩。事后动物园负责人表示“十分心痛,但别无选择”,小孩父母也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饱受舆论抨击。
现在,这事儿有点眉目了。北京野生动物园区市场部一曹姓负责人也确实表示,目前园区已经暂停营业,具体事项等待上面通知。(敲黑板:上面)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大门紧闭,没有游客。
#寻迹#
其实,这起悲剧并非无迹可寻:
入园前协议的暗示,导游的口头提示,路标路牌的警示,都没能阻止这场悲剧。
女子下车的原因至今还不明确,但那句“以为到了安全区域”的解释,却并不能盖过侥幸的痕迹。
生活中,这类侥幸普遍地发生:“请勿靠近”“请勿触摸”“请勿吸烟”,甚至“请勿下水”。似乎在“请勿XX”面前,总有一种侥幸支撑着当事人,直到遇上悲剧:别人是这么干的,我也可以这么干,甚至还可以光明正大地干。
危险很公平,尊重就远离,侥幸就靠近。
所以扔掉侥幸的心理吧,在生命安全面前,任何攻略都胜不过一场意外。
悲剧面前,但凡能规避,就不必亲历。
请记得:
你如今的幸福里,
除了努力,
还有你一路上躲过的坑,逃过的险,避过的雷。
监制:刘洪
编辑:关开亮、王龙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